东莞公司注册的名称千万要注册,否则麻烦大了!!日期:2023-03-06 11:03
根据东莞市监督管理局官网显示,2023年2月1日发布的东市监名送告[2023]001号关于东市监名送告[2023]001号的决定,判定东莞市汇美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称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侵犯东莞汇美模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规定,裁决本裁定东莞市汇美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其名称,并责令东莞市汇美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自接到本裁决书之日起 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名称变更登记。企业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前,企业登记机关暂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逾期未中请或拒不变更名称的,登记机关届时将企业列为经营异常名录.
整体经过如下:
市监局于2022年9月 28日依法受理东莞汇美模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投诉,投诉东莞市汇美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其企业名称合法权益。因市监局下访东莞市汇美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和传达过程中发现该公司下落不明,且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市监局决定依法向东莞市汇美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公告送达《企业名称争议裁决书》(莞名行裁字[2023] 第1号),内容是:两家公司名称中的字号相同,都为“汇美”被申请人取得名称登记时与申请人没有投资关系,所以判定被申请人东莞市汇美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名称是否侵犯申请人东莞汇美模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关键在于两家公司名称中的行业是否属于“同行业”。
从两家公司名称目前所使用的“行业”来看,申请人的行业是“模具制造”,被申请人的行业是“模具科技”,查询《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模具制造”对应的行业分类代码为 3525,指金属铸造用模具、矿物材料用模具、橡胶或塑料用模具及其他用途的模具的制造。“模具科技”没有使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用语表述,而是参照了行业习惯对行业进行表述。结合被申请人的经营范围对“模具科技”进行分析,模具科技主要对应了“模具”和“科技”两个行业,其中模具行业包括了模具制造,即对应《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一2017 )》C门类中的 3525.而两家公司的经营范围均包括模具制造及销售的范围,故可认定两家公司的行业相同。即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名称字号相同、行业相同,容易引人误解两家公司有关联关系。
综上,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八)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第十七条规定:“在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人拟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下列同行业或者不使用行业、经营特点表述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一)已经登记或者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的除外;.....”判定东莞市汇美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称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侵犯东莞汇美模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合法权益。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规定,裁决被申请人于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其名称。
整体经过如下:
市监局于2022年9月 28日依法受理东莞汇美模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投诉,投诉东莞市汇美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其企业名称合法权益。因市监局下访东莞市汇美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和传达过程中发现该公司下落不明,且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市监局决定依法向东莞市汇美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公告送达《企业名称争议裁决书》(莞名行裁字[2023] 第1号),内容是:两家公司名称中的字号相同,都为“汇美”被申请人取得名称登记时与申请人没有投资关系,所以判定被申请人东莞市汇美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名称是否侵犯申请人东莞汇美模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关键在于两家公司名称中的行业是否属于“同行业”。
从两家公司名称目前所使用的“行业”来看,申请人的行业是“模具制造”,被申请人的行业是“模具科技”,查询《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模具制造”对应的行业分类代码为 3525,指金属铸造用模具、矿物材料用模具、橡胶或塑料用模具及其他用途的模具的制造。“模具科技”没有使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用语表述,而是参照了行业习惯对行业进行表述。结合被申请人的经营范围对“模具科技”进行分析,模具科技主要对应了“模具”和“科技”两个行业,其中模具行业包括了模具制造,即对应《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一2017 )》C门类中的 3525.而两家公司的经营范围均包括模具制造及销售的范围,故可认定两家公司的行业相同。即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名称字号相同、行业相同,容易引人误解两家公司有关联关系。
综上,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八)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第十七条规定:“在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人拟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下列同行业或者不使用行业、经营特点表述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一)已经登记或者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的除外;.....”判定东莞市汇美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称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侵犯东莞汇美模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合法权益。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规定,裁决被申请人于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其名称。
责令被中请人自接到本裁决书之日起 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名称变更登记。企业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前,企业登记机关暂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逾期未中请或拒不变更名称的,登记机关届时将企业列为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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